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7月23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全文详见载于:http://www.cninfo.com.cn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