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表决。 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分别为董事邱建刚、杨同兴、马宇箭、陈鉴平、陈宝军、刘焕冰,独立董事王德忠、崔利国、余慧浓。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内容: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