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于2010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谷大可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的辞职报告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推举文生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文生元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咨询网。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谷大可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贾斌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文生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文生元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咨询网。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现将《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拟修订为: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法定代表人权力。 原章程: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拟修订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 文生元先生简历 文生元,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山西省新绛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8月毕业于天津大学,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1978.08—1982.08 天津大学电力及自动化工程系电机专业学习 1982.08—1984.04 漳泽电厂筹建处培教科、生产准备科工作 1984.04—1989.08 漳泽电厂电气车间技术员、副主任 1989.08—1994.05 漳泽电厂、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检修科副科长、科长、生产部主任、副总工程师 1994.05—2000.01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2000.01—2003.0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漳泽电厂厂长、党委书记 2003.07—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公司股票3,338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