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上公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数据出现错误,经公司核查,2004年变更募投时,配股募集资金6,694.97万元误写为6,694.5万元,故而结余资金及变更用途的金额误计算为2,270.97万元,实应为2,271.44万元。 现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涉及上述数据调整部分修订后进行公告,见附件。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我们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O 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