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 17 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钢宾馆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⑵截止2010年9月 8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但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⑶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0 年6 月4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2010-013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手续(传真亦可)。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14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公司证券部。 四、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有) 无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如有) 无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414-7827003 传真:0414-7827004 联系人:李洪安、童伟刚、陈立文 2、会议费用: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决议有全权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