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6月3日上午11时在本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刘俊有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刘恩泉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刘俊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监事会选举刘俊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计划的议案》; 三、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四、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