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类别 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 一、机械设备 10 10~14 二、动力设备 11 11~18 三、传导设备 15 15~18 四、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1、自动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 8~12 2、通用测试仪器仪表 7 7~12 五、工业炉窑 7 7~13 六、冶金专用设备 9 9~15 七、房屋和建筑物 1、生产用房 30 30~40 2、受腐蚀生产用房 20 20~25 3、建筑物 15 15~25 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公司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折旧年限进行测评,认为公司生产设备的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较高,且维护状况良好,为了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有必要对我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同时对房屋和建筑物于2010年以后采用此次变更后的折旧年限。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无影响,预计影响公司2010年折旧额减少3.5亿元,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均增加2.63亿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净利润影响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均不超过50%;对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不发生变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