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6月17日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实际收回有效表决票8份(公司董事胡和建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及转让其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扭转公司薄利经营甚至亏损的局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引进投资者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车桥有限公司(简称“车桥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同时对外转让本公司持有车桥公司的部分股权。 2010年6月17日,经本公司与相关方(主要为荆州车桥有限公司、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分别简称“荆州车桥、荆州恒丰”)协商一致,三方签订了《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荆州车桥有限公司、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书》及相关的《补充协议书》。 通过上述协议,三方同意:(1)引进荆州车桥、荆州恒丰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为:增资2500万股,其中荆州车桥认购1535万股;荆州恒丰认购965万股。(2)本公司作为车桥公司的唯一股东,向荆州车桥转让部分股份,转让数额为718万股。 以上两项事项完成后,湖北车桥的注册资本由原先的6263万股增至8763万股,其中本公司对车桥公司持股5545万股,持股比例由增资前的100%降至63.28%;荆州车桥作为新增股东对车桥公司持股2253万股,持股比例为25.71%;荆州恒丰作为新增股东对车桥公司持股965万股,持股比例为11.01%。 有关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0年6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事项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附后) 特此公告!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8日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及转让其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及转让其部分股权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增资扩股的入股价格及转股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增资扩股事宜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提高盈利能力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及转让其部分股权。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远明 赵德军 孙德生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