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1、基本情况。 2010年9月2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冶机”)(公司持股比例为51.90%)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以下称“长城沈阳办事处”)签署《债务减让协议》(以下称“协议”)。根据协议规定,长城沈阳办事处在收到沈阳冶机支付的双方约定的人民币9,205万元,并满足必要的条件后,长城沈阳办事处减让沈阳冶机应承担的剩余债务11,793万元,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2、上述债务减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与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债务减让协议》的议案。 4、本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债务减让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上述债务减让生效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债务减让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负责人:刘永 2、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宏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叁佰叁拾陆万玖仟元整 经营范围:有色冶金装备、冶金、矿山、电力、石油、化工、煤炭、环 保设备及配件制造;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电气工程控制设 备设计、制造;木样加工;普通货物运输;压力容器制造;进出口业务。 3、沈阳冶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项 目 2009年度 2010年上半年 资产总额(元) 1,400,455,318 1,506,469,897 负债总额(元) 1,203,103,343 1,308,572,385 所有者权益(元) 197,351,973 197,897,512 营业收入(元) 739,333,528 508,600,080 营业利润(元) -12,425,651 1,294,117 净利润(元) 14,164,865 1,200,739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 44,352,463 -78,482,467 三、债务减让方案 1、债务的基本情况 本次债务减让的债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债权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为20,998万元。 1992年以前,沈阳冶机前身原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向中国工商银行借款17,09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6,266万元,长期借款825万元。沈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债转股时,所有债务均划进沈阳冶机。2005年底沈阳冶机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将所欠工商银行本金及利息20,998万元统一划入其他应付款—长城公司核算,并停止计息。 2、债务重组方案 按照约定,沈阳冶机于2010年9月25日向长城沈阳办事处支付9,205万元,沈阳冶机保证向长城沈阳办事处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沈阳冶机在款项支付完毕前不采取影响长城沈阳办事处债权实现的行动的条件下,长城沈阳 办事处减免沈阳冶机应承担的剩余债务11,793万元。 四、债务减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清偿的方式,沈阳冶机应于2010年9月25日一次性清偿款项9,205万元。 2、沈阳冶机将通过自筹资金支付此笔款项。 3、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方能生效。 4、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净利润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方可生效。 五、债务减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债务减让的目的 本次债务减让一次性的解决了困扰沈阳冶机经营的历史陈欠问题,理顺了沈阳冶机与金融机构的关系,改善了沈阳冶机的资产和负债结构,降低了沈阳冶机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效促进沈阳冶机日常经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2、债务减让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债务减让实现后,将增加沈阳冶机当期营业外收益11,793万元,当期净利润8,844.75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4,590.43万元,预计每股收益增厚0.07元。对本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构成一定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债务减让协议书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