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42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罗涛、张克利、武翔、王宏前回避表决。 同意本公司与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哈铜吉尔吉斯黄金选矿厂项目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由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哈铜吉尔吉斯黄金选矿厂安装工程,合同金额为4,400万元人民币;由十五冶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厂房钢结构制作,采购单价按6,820元/吨计算,按照1,500吨预估金额为人民币1,023万元,最终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上述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