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 年4 月20日召开的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8,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 0.18 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38,88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5月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 年 5 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XXXXX581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五、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股本不发生变化。六、咨询机构: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 咨询联系人:邰燕冰咨询电话:010-84427228 传真电话:010-84427222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