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十四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张代铭、任福龙、杜德平、赵松国、徐列、赵斌、朱宝泉、孙明高、邝志杰。监事会成员和非董事的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代铭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实际参加本次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 2、通过本公司与L.Perrigo Company 持续关联交易事项(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具体内容见同步披露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