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十四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4名,亲自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李天忠、刘强、张月顺、陶志超。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实际参加本次表决的监事4名,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于公福先生因年龄原因,于2010年9月20日辞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于公福先生确认其在任职期间并无与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持有任何不同意见,其辞任也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的证券持有人。监事会谨此对于公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选举李天忠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李天忠先生简历: 李天忠先生,48岁,高级工程师,1983年毕业于山东工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同年到山东新华制药厂工作,历任电气车间工程师、车间主任、本公司贸易部经理、供销处处长、医药部经理、新华鲁抗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本公司董事、工会主席。李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除上述披露外,李天忠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李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