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通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第四次监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日前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农经发[2010]4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公布第四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农业部通过了第四次动态监测确认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依据由农业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等文件精神,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政策扶持和优惠,本次通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第四次监测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