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前10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本人。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健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以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ISP系统)为抵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贷款1000万美元,本次抵押的机器设备共计3719台,评估价值为 29000.9179万元人民币,抵押期限一年。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抵押、质押资产共计20.7亿元,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5.5%。本次公司资产抵押是为了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在贷款还清后,其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因此对公司不构成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筹集一定数量的经营资金。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公司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收注册通知书之日起在注册有效期之内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一年。 (3)发行利率:根据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市场招标、簿记建档确定。 (4)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5)主承销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募集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资金及改善负债结构。 (7)本方案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之内。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12日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