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7日以传阅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4日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文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同意公司于2010年6月28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及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0-01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消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鉴于我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符合现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0-01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聘2009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由于时间安排不妥当,公司在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前未聘请2009年度的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实际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会计审计业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年报工作会议决议,鉴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200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补聘其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一家专业从事审计、会计咨询和服务;企业整体或单项资产评估;证券、期货行业相关业务审计的公司。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7日,注册资本为20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饶永,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联合广场A栋塔楼701-712。2009年度公司支付其审计费用为32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遵循了有关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度的审计任务,同意补聘其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会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