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2010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陆伟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重庆分行申请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我公司向华夏银行重庆分行银行继续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六个月,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以内,此贷款由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创”)提供质押担保,我公司拟继续以持有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我公司向华夏银行重庆分行申请4000万元贷款,此笔贷款由重庆渝创提供质押担保。为此,我公司与重庆渝创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担保费用按担保额的2%计提,总额为80万元整。 由于重庆渝创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0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持有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杨雨松先生回避表决第二、三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杨有红、刘红宇、李树对第二、三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实现企业融资,改善公司流动资状况,符合企业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