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7月12日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B座 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陆伟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2,903,642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58,468,5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2%;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158,468,53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7%。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158,468,5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关联股东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焦健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 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