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修改提案或提出其他新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6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电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152,530,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2,530,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2,530,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52,530,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2,530,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 5、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193,414.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3,752,846.16 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64,946,260.2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 10%盈余公积 2,461,103.14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2,485,157.15 元。 鉴于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补充流动资金,节约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 2009年度利润不予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152,530,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 152,530,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同意152,530,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0%。(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另外,独立董事陈日进、刘新、徐俊峰分别向各位股东作了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宁、汤丽英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