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于2010年6月1日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0年6月9日发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于即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