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8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137次工作会议审核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本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获得有条件通过。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