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上会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将于2010年8月25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审核。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8月25日停牌,待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