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以当面送达、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上午9:00以议案送达、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赖伟德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独立董事制度>议案》 公司将原《独立董事制度》“6 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中“6.5本公司的 财务负责人应在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修改为“6.5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沟通;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在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