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南京电工照明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照明销售公司)多年来与本公司进行着正常荧光灯贸 易,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照明销售公司尚欠本公司贸易往来货 款 7767.27 万元。 为加速清理欠款,本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与控股股东——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达成初步协议: 华电集团将以支付令方式取得的价值 10699.17 万元的资产(其中土 地使用权价值 1199.81 万元,房产价值 6926.86 万元,机器设备价 值 2572.5 万元,该部分资产的权属已由法院裁定由华电集团取得, 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至今尚未取得相应的 权证。)代照明销售公司偿还 7767.27 万元的贸易货款。 此事尚需本公司与华电集团共同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前述资产进行评估,以提交董事会审议,披 露关联交易公告,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对此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