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09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750,000,000 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A 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 年6 月10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于2008 年11 月7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08 年11 月25 日经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9 年5 月7 日获得证监许可【2009】369 号文件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5,000,000,000 股股票,2009 年6 月1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25,000,000 36 个月 2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625,000,000 36 个月 3 柯希平 700,000,000 12 个月 4 上海诺达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00,000,000 12 个月 5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83,333,334 12 个月 6 北京智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10,000,000 12 个月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 12 个月 8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2,500,000 12 个月 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2,500,000 12 个月 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1,666,666 12 个月 合 计 5,000,000,000 ——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0 年6 月1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占解除限售 截至本公告日 占上市公 本次解除限售 前上市公司 序号 股东名称 的持股数量 司总股本 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 (股) 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1 柯希平 700,000,000 700,000,000 21.32% 8.45% 2 上海诺达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00,000,000 700,000,000 21.32% 8.45% 3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83,333,334 583,333,334 17.77% 7.04% 4 北京智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10,000,000 410,000,000 12.49% 4.95%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12.18% 4.83% 6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2,500,000 352,500,000 10.74% 4.26% 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2,500,000 312,500,000 9.52% 3.77% 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1,666,666 291,666,666 8.88% 3.52% 合计 - 3,750,000,000 3,750,000,000 114.23% 45.27% 注: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8,282,902,447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82,837,029 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 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0,065,418 60.37% 1,250,065,418 15.092%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2,790,000,000 33.68% 1,250,000,000 15.091% 3、其他内资持股 2,210,065,418 26.68% 65,418 0.00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510,000,000 18.23%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700,065,418 8.45% 65,418 0.001%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82,837,029 39.63% 7,032,837,029 84.908% 1、人民币普通股 2,167,287,029 26.17% 5,917,287,029 71.44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115,550,000 13.47% 1,115,550,000 13.468%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8,282,902,447 100.00% 8,282,902,447 100.0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没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6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