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并购台湾美齐科技显示整机业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买方”)于2010年3月15日与台湾美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齐科技”或“卖方”)签署《资产买卖契约》,通过下属子公司并购美齐科技相关计算机显示器及电视机业务以及与之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并购”)。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0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并购台湾美齐科技显示整机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08)。 依据《资产买卖契约》约定:本次并购的资产交割日为2010年6月1日,但如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事由致交割先决条件未能于交割日前获全部满足时,买卖双方应合意延展交割,并应最迟于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交割。本次并购交割的先决条件之一是买方与卖方分别取得本次并购所需的中国大陆主管机关、台湾主管机关的核准、许可或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并购尚未获得全部所必需的主管机关的核准、许可或同意,资产交割日依约定延后。 本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并购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