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和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股份冻结和质押解除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2009年2月5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的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7,449,186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2.50%)已于7月15日全部解除冻结,本次解除冻结包括在此期间的红股及配股。 二、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山西运城制版集团有限公司的17,161,667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2. 29%)已于7月22日全部解除质押。 截止目前,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7,771,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