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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9元
    ●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 除 息 日:2010年7月1日(星期四)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5月18日召开的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5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599,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实际每10股派0.9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1、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30日;
    2、除息日为:2010年7月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7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对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9元。
    3、以下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明坤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2号同巨大酒店12层
    咨询联系人:朱庆华先生、张艳女士
    咨询电话:0351-4236095
    咨询传真:0351-4236092
    六、备查文件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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