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0-012)。 2、会议时间:2010年5月18日 上午9:30 3、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2号同巨大酒店12层 4、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 59,316,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59,3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59,3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59,3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听取并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59,3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59,3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并通过《2009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59,3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并通过《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9,3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7,8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表决时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7,8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表决时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7,816,5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表决时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韦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