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达成西安饭庄租赁经营场地开设餐饮店意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所属分公司西安饭庄(下称“西安饭庄”、乙方)于2010年5月20日与西安钟楼饭店有限公司(下称“钟楼饭店公司”、甲方)初步达成了意向,西安饭庄拟以年租金不低于100万元的价格租赁钟楼饭店公司所拥有的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110号西安钟楼饭店主楼七层西翼约700平方米的大秦厅,作为西安饭庄开设新经营网点西安饭庄钟楼店的经营场地。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钟楼饭店公司,该公司为西安惠群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惠群集团”)的子公司。惠群集团为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有钟楼饭店公司的49%股权。惠群集团与本公司同属同一个大股东西旅集团。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钟楼饭店7楼大秦厅,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4、本次关联交易经2010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本次表决中,公司3名关联董事李大有先生、李永升先生、郑力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强力先生、杜莉萍女士、雷少辉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0年6月9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西安钟楼饭店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关系: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8月7日,惠群集团持有钟楼饭店公司的49%股权。惠群集团为西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惠群集团与本公司同属同一个大股东西旅集团,西旅集团分别持有本公司、惠群集团26.31%、100%的股权。 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西安钟楼饭店有限公司 住 所: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110号 法定代表人:赵济平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实收资本:10,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100100001469 经营范围:客房、餐厅、酒吧、洗衣房、健身房(以上有效期限至2010年8月10日)。 主要股东:惠群集团持有钟楼饭店公司49%股权,香港东祥有限公司持有钟楼饭店公司51%股权 (2)公司名称:西安惠群集团公司 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9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巩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注册号:610100000001138 税务登记证号:610103220607445 主营业务:国内商业、居民服务、物资供销(其中专项审批商品需办审 批手续)、自有房屋出租和物业管理项目。 主要股东:西旅集团持有惠群集团100%股权。 2、钟楼饭店公司为惠群集团的子公司,惠群集团持有钟楼饭店公司49%的股权。惠群集团与本公司同属同一个大股东西旅集团。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未获知钟楼饭店公司、惠群集团与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系。 4、未获知钟楼饭店公司、惠群集团在最近五年内受过与证券有关的行政及刑事处罚,也未获知其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事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钟楼饭店七楼西翼的大秦厅,属于钟楼饭店公司所有,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制定依据是参照了周边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了本次交易的年租金不低于100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场地及经营范围: (1)租赁场地:甲方所拥有的西安市南大街西安钟楼饭店主楼七层西翼的大秦厅,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2)经营范围:乙方租赁大秦厅用于餐饮服务业经营,开设新经营网点西安饭庄钟楼店。乙方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租赁期限5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交易事项每三年须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3、租金标准与结算: (1)本租金分为固定租金和浮动租金。 固定租金:全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浮动租金: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西安饭庄钟楼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的比例提取租金,其中:餐饮收入甲方24%、乙方76%;酒水收入甲方20%、乙方80%。 如浮动租金高于固定租金的只需支付超出部分,如浮动租金低于固定租金的只需支付固定租金部分。 (2)结算方式: 每会计年度为一结算期,每月结算一次固定租金,每月到期后15天内,由甲方开具正式国家税务发票(陕西省西安市租赁业发票),乙方在一周内付清款项,每延期一天甲方加收3%的滞纳金。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经营场地及场地内的设施设备,确保西安饭庄钟楼店的经营需要,包括固定资产、家具用具、环境装饰等及日常的维护与维修。 (2)负责提供专用电梯一部,保障经营需要。 (3)负责提供停车场,免费供就餐客人使用。 (4)负责经营场地的财产安全保卫工作及周边地环境卫生 。 (5)协助乙方做好西安饭庄钟楼店营销宣传及产品销售,营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人员安排工作。 (2)负责日常经营中的材料成本、物料消耗、人员工资及营销宣传费用等。 (3)应爱护甲方提供的所有财产,若有人为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4)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店规要求,做到衣帽整洁,礼貌待人,讲话和气等。 (5)由于日常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 6、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执行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裁决。 7、本次合同的生效条件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钟楼饭店位于西安市中心,紧临钟楼,是西安市内与钟楼、鼓楼距离最近的四星级饭店,旅客可以在客房内直接看到钟楼、鼓楼风光。本次交易实施后,将会为西安饭庄在西安市最为繁华的商业核心增加一个高端餐饮店,该店的服务和菜品将会体现西安饭庄陕菜和风味小吃的最高水准。据初步测算该店开设后第一年经营收入即可达到500万元,能够进一步提升西安饭庄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西安饭庄在西安市高端餐饮的地位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惠群集团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租赁钟楼饭店公司名下所拥有的大秦厅为西安饭庄开设新营业网点的经营场地,可使西安饭庄进一步发展餐饮主业,满足市场需求。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为西安饭庄带来约500万元的年经营收入,能够进一步提升西安饭庄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本次交易按照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交易对方相关资料文件 4、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