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与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0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方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热工”)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电机组提供辅助设备及技术服务,预计201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一、预计与西安热工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的类别 2010年 占同类交易 去年实际发 预计总金额 的比例 生额 西安热工研究院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600 100% 287.1 有限公司 和接受劳务 合 计 600 100% 287.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332万元;法定代表人:乌若思;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136号;经营范围:热能动力工程装置、工业过程自动控制系统、化学与材料工程、热工计量测试、环保及节能与节水、新能源发电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工程承包与设备成套;上述相关技术领域产品、设备与装置的研制、推广应用及其生产、销售。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12 月,股东构成和持股比例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占5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各占12%。 2、关联关系 西安热工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发电机组的情况,按照同行业市场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西安热工的产品并接受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每次采购由各子公司与西安热工签订独立合同。本报告期,各子公司与西安热工共发生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费324.41万元,预计2010年度与西安热工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不超过600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发生的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除关联董事外,公司非关联董事(含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符合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安排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项提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该提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