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11 月 19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11 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09 年度审计工 作中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根据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并征得本公司独立 董事的同意,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0万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0 年公司治理自查情况报告》。 3、会议决定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 )召开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 O 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