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联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融资的议案》,本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联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融资,期限为5年。该项授信融资以本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相关的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