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6月28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间半天 2、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六楼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顾问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内容: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8)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4)(5)(6)(7)详细情况请查阅2010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3)见同日发布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9)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0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10年6月23日、6月24日、6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收到时间为准)。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1号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温尚辉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