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9时整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逸婷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8,976,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1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28,976,562股同意,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 对,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后附的《公司章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2、律师姓名:梁瑾、卢胜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