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2010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由宋逸婷董事长签发,董事会办公室按规定履行了会议材料的送达,审议意见函的收集和统计工作。本次会议应出具表决意见董事9人,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审议意见函9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中期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项目资产租赁的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在袍江投资建设的头孢他美酯、硫酸奈替米星、硫酸西索米星、抗生素废水处理站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辅助工程项目,上述项目资产自完工起一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有偿租赁使用,2010年度继续将上述帐面原值7,830.75万元项目资产租赁给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收取资产使用费780万元。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92.23%。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同意2010年上半年利润不分配,同时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中期报告及中报摘要》;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修改: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公司主营范围:中药材收购、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保健用品、特殊食品、消毒用品的销售。 公司兼营范围:兽药、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健身器械、化妆品、日用品销售、咨询、房屋及设备租赁、会展服务。 公司经营方式:生产、收购、加工、销售。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履行法定程序后,可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修改为: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的生产、经营(具体范围见许可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农产品、兽药、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健身器械、化妆品、日用品的销售;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服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履行法定程序后,可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