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9日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逸婷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30,555,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3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的表决情况: ①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555,8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②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555,8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③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0,555,8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④审议通过《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314,018.69元,按10%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931,401.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891,545.30元,减报告期已分配现金股利6,266,468.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007,694.12元,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125,329,3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70元(含税)给全体股东,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773,05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30,555,8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⑤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555,8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⑥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555,8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⑦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为担保关系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555,8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⑧选举董金标先生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董金标先生自当选后立即就任公 司监事,任期与六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30,555,8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有关担保及董金标先生的简历的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3月20日的《证券时报》。 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本次会议提交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2、表决结果: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都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2、律师姓名:梁瑾、卢胜强 3、结论性意见: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0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