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并未有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120 号文件等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或逾期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彭克勤 伍中信 陈共荣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