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期货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与期货交易的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正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正虹”)拟进行公司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大宗原材料及与公司产品、原材料紧密相关的其他农产品等场内的期货套保套利交易,拟定投入资金2500万元。目前,上海正虹拟先用以上资金进行棕榈油、豆油的期货套利交易,同时,如其他相关产品有机会,上海正虹也将及时利用此资金进行期货的套保套利交易。 二、公司参与期货交易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公司拟参与期货交易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且此事项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公司参与期货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拟参与期货交易的品种均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大宗原材料或与公司产品、原材料紧密相关的其他农产品等,可充分利用公司在此类产品行情把握上的优势;公司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也可与现货市场交易相结合,将有利于把握现有资本市场大发展的机会;有利于有效拓宽采购渠道;及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使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 四、公司参与期货交易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8号:衍生品投资》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对期货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详见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参与期货交易的人员均为专业人员,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五、期货交易的风险分析 1.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价格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失。 3.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六、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七、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期货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参与期货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参与期货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3.公司期货交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大宗原材料或与公司产品、原材料紧密相关的其他农产品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交易作为拓展采购与销售渠道的途径以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等,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参与期货交易风险是可控的。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