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科技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仲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整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9,653,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6.1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也没有通过网络投票。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议案: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报酬的预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报酬的预案》。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9、逐项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69,653,7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0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信息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薛宏志、杨波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