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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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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7-1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未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上述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0日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法定代表人:杜少华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经营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280.72万元,负债总额3415.05万元,净资产2865.6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6.79万元,净利润-132.51万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8728.95万元,负债总额5945.27万元,净资产2783.68万元,营业收入18143.93万元,利润总额-81.99万元,净利润-81.99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51%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协议
  (1)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的担保协议
  (1)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运作正常,经营状况良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公司持有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股份,上述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林庆山、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10%、30%、9%的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2750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6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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