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6月24日上午在公司江南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6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5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克波、曹明芳先生均回避了表决)。 无锡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鸿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房产开发、销售、租赁等,本公司持有51%股权。公司关联法人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意地产”,持有无锡鸿意49%股权)拟以账面净资产值为转让价,转让其所持无锡鸿意的部分股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应专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致力于促进主业的良性循环;同时由于近期房地产业的不稳定,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的稳定性,决定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