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12日下午在公司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武汉名杰模塑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模塑集团持有武汉名杰10%股权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克波先生及曹明芳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模塑科技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查阅2010年5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之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