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8月31日,本公司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付的沈空热源厂项目供热补贴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列入递延收益,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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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9-02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8月31日,本公司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付的沈空热源厂项目供热补贴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列入递延收益,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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