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点。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9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内容详见2010年9月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10年9月15日—16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 4.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其他 1. 联系电话:024-22928062;传真:024-22939480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本委托书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