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也未增减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4日上午9点;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孙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93,555,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5.12%。 二、提案审议情况 1、表决方式:记名投票 2、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3,5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同意93,5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3,5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3,5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93,5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88,263.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508,706.99元(调整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20,443.24元。鉴于2009年度实现的盈利用于弥补往年亏损,公司2009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93,5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公司2010年度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不含差旅费),聘任期限为一年。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93,5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为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结合当前辽沈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和公司治理运行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自2010年度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调整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3,5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同意93,555,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大会作了200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郑显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