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扩建2×30万千瓦资源综合利用煤矸石发电工程项目按计划将于2010年10月全面动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广东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扩建2×30万千瓦资源综合利用煤矸石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改能源[2010]209号),预计工程动态总投资约25.743亿元。项目资本金约占动态总投资的30%,计7.743亿元,由公司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18亿元,由银行贷款解决。 为确保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满足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扩建2×30万千瓦资源综合利用煤矸石发电工程项目贷款18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并签署、办理相关合同或文件等有关事宜。 2、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由于在一年内累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22日 注册地点:梅县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1,120,000,000元 主营业务: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 售、开发,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煤灰渣砖。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情况(已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 2010年上半年 资产总额 499,274.13 510,777.16 负债总额 311,882.79 327,550.6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无 0 净资产 187,391.34 183,226.47 营业收入 276,029.36 136,736.50 利润总额 70,151.00 19,709.31 净利润 55,557.68 15,835.13 信用等级状况 AA+ AA+ 三、董事会意见 因荷树园电厂三期工程建设需要,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公司决定为其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荷树园电厂三期工程建成后,将有利于贯彻实施公司“产融结合,双轮驱动”,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的发展战略,实现公司核心主业新能源电力的规模效益和快速持续增长。 上述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由于在一年内累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 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是否履行完 是否为关联方担 称 毕 保 - - 0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62,386.94 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294,002.64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294,002.6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8.5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 0 额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0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0 上述五项担保金额合计 0 五、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