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陆丰甲湖湾海上风电场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5月5日,本公司参加了由广东省气候中心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主办、在广州召开的广东陆丰海上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陆丰近海风电场风能资源总体情况优良,有效利用小时数较高,具备较好的规模开发价值。 会后有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根据公司规划建设的海上风电场装机规模和目前市场平均的建设成本,预计投资规模有可能超过200亿元,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总投资有可能超过565亿元;上述数据属专家个人推断,未经公司计算核实,未来具体投资金额尚有不确定性,有可能因为市场的变化而产生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建设陆丰甲湖湾海上风电场项目目前尚未进入公司投资决策阶段,未确定分期开发的时间表,也未具体确定投资规模及金额,项目尚需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批准与否及时间进度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参考评估报告中的技术数据,进一步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关于公司发展海上风电场及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的信息,公司已在2007至2009年定期报告、2007年5月10日、2008年2月28日、2008年4月10日公告中披露相关信息。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未有其它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