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工程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董事会对梅县荷树园电厂的总体规划(详见公司2008年及2009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中年度工作计划),公司已对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进行了项目申报。2010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30万千瓦资源综合利用煤矸石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2010]111号),本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工程2×3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已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梅县荷树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30万千瓦资源综合利用煤矸石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0]209号)核准。 该工程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将安装2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0万千瓦国产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预计工程动态总投资约25.74亿元。预计该项目将于2012年初完工投产,厂房及设备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建成投产后每年为公司贡献约2到3亿元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