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该等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中国恒天拟以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48%(含本数)。该股份认购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动因是积极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许双全、章永福、叶永茂 2010年11月16日